7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称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工作,对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(以下简称“价格法”)作出明确部署。2023年,价格法修订列入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》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价格法修正草案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:
一是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,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治理“内卷式”竞争。
二是完善价格串通、哄抬价格、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。
三是公用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等不得利用影响力、行业优势地位等,强制或捆绑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。四是强化对经营场所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。